*这是一篇摘之“苏丽绮”的文章(某报记者),五年前我读过以后,印象深刻至今。
巴基斯坦———一个男权至上、荣耀的男人国:一个拥有核武,却有古老守旧,至今仍‘演习’回教教条,统治女人的国家。
你若有机会在巴基斯坦的卡拉其,或其他乡下的街上走走,见到的都是无所事事的男人。女人呢!女人都在田里插秧,或上山挑柴、到河里挑水去了。
部分传统回教国,女人是没有地位的。巴基斯坦的乡村女性已毫无自尊可言,她们终生操劳只为了一口饭吃。一旦她们犯了错,男人可以随心所欲种种手段来折磨她至死,而无需杀人偿命,或坐牢抵偿他们的罪行。
在巴基斯坦的乡下,丈夫或自己的亲兄弟有权处置不忠,或‘坏’女人的妻子和姐妹。他们最喜欢用油来烧女人作为惩罚,更严重的不是用石头击毙不忠的妻子,而是割下身体的器官。
最近我看到一部‘巴基斯坦——荣耀男人的屠场’的纪录片,一边看那残不忍睹的手段,一边愤慨在太空、核武时代居然还残留着如此不人道的罪行。他们凭什么动用私刑,不用说你们也知道。
回教的其中一项教条是不准妻子与他人有染,一旦被揭发会议掷石至死处死。此罪既已严重,而有些女人还明知故犯就叫人不解。纪录片里犯了罪的女人被她丈夫割下耳朵时,他说:‘这样你就不能听信别人。’挖出她的双眼时,他说:‘这样你就不能看别的男人。’接着割下她的鼻子,拉出她的舌头说:‘这样你就不能讲话,不能指控我......’
人命不值钱凡是能割的,他都活生生割下来,最后不知是心软,还是割到手软,居然没割下那条拉出来的舌头。一个人活生生被肢解了,居然还能活下来才是奇迹;那时她已怀孕几个月(后来生下一女婴)。依照巴基斯坦的古老传统,妻子不能提控丈夫;那是她罪有应得。法庭也少理这类烧油纵火、肢解器官的家庭悲剧。故此很少人把凶手告上法庭,最大的和解方式是赔偿死者或残废者的父母一、二百元。
在平穷的乡村,一、二百元是笔大数目,况且人也死了。四肢残废的也废了,收下来一来不在得罪恶魔。二来也可当安家费。想想看,一条人命才值一、二百元,还真不值钱!巴基斯坦不流行买凶手行凶,男人自己动手行刑是某种荣耀心在作祟。也许在行刑时有旁人在观看;男女老少皆以崇敬的眼光看着行刑者,因此养成动私刑的风俗。
所有被动过私刑的妇女皆逆来顺受,恢复之后照样下田插秧,上山砍柴,下河汲水......村里仿如没发生过什么......日子依然照过。但,这次这个大丈夫撞了扳,千不该万不该留下她一条舌头,她像秋菊打官司一样,一股劲头,把他一路告上法庭。她虽盲了眼、鼻子留下一条深深的痕迹,她把纱布贴在鼻梁上,用头巾掩盖缺了一半的耳朵,在弟弟的扶持下,用仅剩余下来的舌头到法庭为自己作证。
她的勇敢惊动了全世界,在各国报章成了头条新闻。法官判刑凶的丈夫十四年,她还是不依。我们别忘了她是旧礼教下的巴基斯坦牺牲者,而干挺胸站起来的勇敢实教人喝彩。拍摄纪录片的记者,曾在巴基斯坦各处搜集不幸被虐待的女人的证据。他拿着这些真实的证据,去见巴基斯坦总统,问他怎么说?
获隆重招待总统几以‘当然儿’的狡辩说:‘哪有这种事,有的话也只有一两宗。我们巴基斯坦是很开放自由的,我们有女部长,还有许多女人都在社会上工作,她们多数是有地位的......’ 他们说:‘你们西方记者都是爱挖人隐私的,所以你们想看什么,就有人安排给你们看。’
‘为什么你不下令不得私自动刑的法令?’记者咄咄逼人......‘爱呀。我们与印度的烦恼都搞不定,又要顾着核武......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是传统风俗,很难改革的。’看来巴基斯坦妇女的悲惨命运还会延续下去。
至于那个失去面孔的勇敢女人的故事,在美国华盛顿邮报刊载后。一美籍巴基斯坦医生亲自到事发地点找她。他在美国安排了数位顶尖整形医生免费替她整形。在美国她受到旅美巴基斯坦人,及大使馆人员隆重的招待。整形医生做了两粒假眼睛、假鼻、假耳,她虽然看不见,可也感觉到她比较像一个人。这还不只,那些热心的人又替她筹款、组信托基金,又拨出一笔钱,给她一直以来都无怨无悔照顾她的弟弟去做小生意。
从她的事件发生后,一个巴基斯坦女律师也免费提供法律协助,协助那些无辜受害的妇女提控行凶的凶手。于是,有一些被害的妇女站了出来......至少这些丧心病狂的男人有所顾虑,但也有一些懦弱的妇女,宁愿活在黑暗中!
*看了这篇文章,有何体会!身为一个女人,你体会了什么?身为一个人,你体会了什么?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你,你有何感想?
*告诉朋友这个故事吧!分享彼此的感想吧!从这篇文章,开启彼此联系的桥梁。